通知公告

山东省高等学校思想政治教育研究会关于做好第六届理事会理事候选人推荐工作的通知

德育中心

2021-05-06

各会员单位:

山东省高等学校思想政治教育研究会是山东省教育厅(省委教育工委)领导下的群众性学术社团组织,是山东省社会科学界联合会和全国高校思想政治教育研究会的“十佳”会员单位。山东省高等学校思想政治教育研究会第五届理事会自2016年5月换届组成以来已满4年。按照《山东省社会团体换届选举工作指引》和研究会章程,并报请省教育厅(省委教育工委)批准同意,拟于今年7月上旬举行换届大会,选举产生山东省高等学校思想政治教育研究会第六届理事会、监事会。为做好换届选举前的各项准备工作,现将第六届理事会理事候选人推荐工作的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理事候选人条件

山东省高等学校思想政治教育研究会理事候选人,需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热心高校思想政治工作和思想政治教育的科学研究,有一定的政治理论水平、实践经验、研究能力和研究成果,并具备以下条件之一:

1.高校分管宣传思想工作的校领导;

2.高校宣传、思想政治工作的部门负责人;

3.从事德育、思想政治理论课教育教学和研究的高校教师或干部。

二、推荐名额

山东省高等学校思想政治教育研究会理事候选人由各高校(会员单位)党委负责推荐,本科高校推荐2—3人,高职高专、民办院校和成人高校推荐1—2人。研究会将对理事候选人进行资格审查。根据换届选举工作指引和研究会章程,研究会理事长、副理事长、秘书长任期最长不得超过两届(8年)。理事候选人在社会团体任职按规定须报批的,需提交按照干部管理权限批准兼职的文件。现任第五届理事会理事均需由所在单位重新推荐方可提名参选(现任理事名单及研究会《章程》见山东省高校德育研究中心网站“山东省高等学校思想政治教育研究会”专栏)。

三、报送要求

各高校党委要认真做好理事候选人推荐工作,填报《山东省高等学校思想政治教育研究会第六届理事会理事候选人推荐表》(见附件1)。纸质版一式两份,加盖学校党委公章,请于5月28日前寄送至山东省高校德育研究中心(山东省高等学校思想政治教育研究会秘书处),并将电子版发送至sdgxszjyh@163.com。

四、其他事项

1.研究会监事会人员构成由研究会秘书处与省委教育工委协商确定。

2.未缴纳山东省高等学校思想政治教育研究会2021年会费的高校,请根据《关于交纳山东省高等学校思想政治教育研究会2021年会费的通知》(见附件2),于2021年5月28日前完成会费缴纳工作。

3.联系人及地址:张晓波、赵丽娟,0531—86180092;济南市历下区文化东路88号,山东师范大学文化楼209室,山东省高校德育研究中心,邮编250014。


              山东省高等学校思想政治教育研究会秘书处

                         2021年5月6日

分享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