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2016-11-28
各会员单位:
2016年3月,山东省高等学校思想政治教育研究会成功进行了换届,选举产生了第五届理事会。为保证研究会工作的正常运转,为会员单位提供更加优质服务,根据《山东省高等学校思想政治教育研究会章程(2016年修订稿)》的相关规定,现将收取研究会2017年会费的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会费收取标准
1. 公办本科院校1200元/年;
2. 高职高专、民办院校、成人高校、独立学院1000元/年。
二、会费交纳方法
1. 请各会员单位务必于
(1)银行转账
(户名)山东省高等学校思想政治教育研究会,
(开户行)中国工商银行济南纬一路支行,
(银行账号)1602001609008976157。
(2)邮局汇款
济南市历下区文化东路88号,山东省高校德育研究中心(山东师范大学文化楼321室,山东省高等学校思想政治教育研究会秘书处),张晓波,0531—86180092,13954140508,邮编250014。
2. 交纳会费时请务必注明学校名称及“山东高校思政教研会2017年会费”字样,并请及时通知研究会秘书处。
3. 会费发票将在山东省高校思想政治教育研究会2017年年会上统一发放,特殊情况请与研究会秘书处联系。
山东省高等学校思想政治教育研究会秘书处
附件:关于交纳山东省高校思想政治教育研究会2017年会费的通知(pdf扫描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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