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关于交纳山东省高校思想政治教育研究会2017年会费的通知

2016-11-28

各会员单位:

20163月,山东省高等学校思想政治教育研究会成功进行了换届,选举产生了第五届理事会。为保证研究会工作的正常运转,为会员单位提供更加优质服务,根据《山东省高等学校思想政治教育研究会章程(2016年修订稿)》的相关规定,现将收取研究会2017年会费的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会费收取标准

1. 公办本科院校1200/年;

2. 高职高专、民办院校、成人高校、独立学院1000/年。

二、会费交纳方法

1. 请各会员单位务必于   2017年   2月   20日   之前,通过以下两种方式之一进行会费交纳:

1)银行转账

(户名)山东省高等学校思想政治教育研究会,

(开户行)中国工商银行济南纬一路支行,  

(银行账号)1602001609008976157

2)邮局汇款

济南市历下区文化东路88号,山东省高校德育研究中心(山东师范大学文化楼321室,山东省高等学校思想政治教育研究会秘书处),张晓波,0531—8618009213954140508,邮编250014

2. 交纳会费时请务必注明学校名称及“山东高校思政教研会2017年会费”字样,并请及时通知研究会秘书处。

3. 会费发票将在山东省高校思想政治教育研究会2017年年会上统一发放,特殊情况请与研究会秘书处联系。

山东省高等学校思想政治教育研究会秘书处  

  2016   年11 月25

 

附件:关于交纳山东省高校思想政治教育研究会2017年会费的通知(pdf扫描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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