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会员单位:
为保证研究会工作的正常运转,为会员单位提供更加优质服务,根据《山东省高等学校思想政治教育研究会章程(2012年修订稿)》的相关规定,现将收取2016年研究会会费的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会费收取标准
1. 公办本科院校1200元/年;
2. 高职高专、民办院校及成人高校1000元/年。
二、会费交纳方法
1. 请各会员单位务必于2016年3月20日之前,可通过以下两种方式之一进行会费交纳:
(1)银行转账
(户名)山东省高等学校思想政治教育研究会,
(开户行)中国工商银行济南纬一路支行,
(银行账号)1602001609008976157;
(2)邮局汇款
2. 交纳会费时请务必注明学校名称及“山东高校思政教研会2016年会费”字样,并请及时通知研究会秘书处。
3. 会费发票将在山东省高校思想政治教育研究会2016年年会上统一发放,特殊情况请与研究会秘书处联系。
山东省高等学校思想政治教育研究会秘书处
2016年3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