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关于举办第十八期辅导员岗前培训班的通知

2015-06-16

各高等学校党委: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按照《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的意见》和《普通高等学校辅导员队伍建设规定》要求,切实加强辅导员队伍建设,省委高校工委决定依托山东省高校辅导员工作研究与培训基地(山东建筑大学),于2015年暑期举办全省高校第十八期辅导员岗前培训班。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培训内容

1.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

2.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与大学精神塑造;

3.辅导员职责、任务与工作方法;

4.社会经济发展形势与高等教育改革;

5.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的目标、任务和要求;

6.大学生日常教育管理服务工作;

7.校园文化建设;

8.新形势下高校学生教育管理工作的创新。

二、培训时间

2015723730723下午报到。

三、培训地点、路线

培训地点:烟台东海宾馆,位于烟台市莱山区观海路38号。

乘车路线:

1.汽车总站:请乘坐5路、62路车,直接在东海宾馆站点下车,穿过斑马线到马路对面向南100即可到达,乘坐出租车大约20元左右。

2.火车站:请到马路对面乘坐50路、18路车,直接在东海宾馆站下车,穿过斑马线到马路对面向南100即可到达,乘坐出租车大约20元左右。

宾馆联系电话:05356888140

四、参加人员

公办本科高校每校选派2名辅导员,高职高专、民办高校(含独立学院)每校选派1名辅导员参加培训。

五、报名要求

1.请各高校严格按照分配名额选派辅导员参加培训。鉴于培训场地限制,未能参加本次岗前培训的辅导员,省委高校工委将在以后陆续开展培训工作。

2.请各高校按照通知要求,认真组织辅导员参加培训,并将回执于710前报山东省高校辅导员工作研究与培训基地办公室(山东建筑大学学生处)。

联系人:

罗晨韵,电话:05318636109013573166909

李培刚,电话:05318636150515806698699

电子邮箱:sdfdyjd@126.com

六、培训费用

学员的培训费(住宿、餐饮、授课、资料、教学管理、教学场地等费用)由省委高校工委专项经费支付,学员往返的交通费由学员回本单位报销。

附件:山东省高校第十八期辅导员岗前培训班回执

    edit/uploadfile/20156/2015-6-16-12-8-39.doc

 

中共山东省委高校工委

20156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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