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关于开展2013年度山东高校思政研究会资助课题中期检查工作的通知

2014-12-30

有关高校党委宣传部、相关课题负责人

    根据《山东省高等学校人文社会科学研究计划管理办法》(简称《计划管理办法》,见附件1)和《山东省高校科研专项经费管理办法》(简称《经费管理办法》,见附件2)的有关规定,参照山东省高校人文社会科学研究计划(思想政治教育专的课题管理要求,山东省高校德育研究中心、山东省高校思想政治教育研究会拟于12月下旬,对2013年度山东省高等学校思想政治教育研究会资助课题(简称“山东省高校思政研究会资助课题”)开展中期检查工作。现将有关事通知如下:

  一、中期检查范围

    2013年度批准立项的山东省高等学校思想政治教育研究会资助课题附件3)。

二、中期检查主要内容

项目是否按照《山东省高校思想政治教育研究会资助课题项目申请书》和《立项通知书》中批准的研究计划、研究内容开展工作,重点说明课题研究进展、重要研究观点、主要阶段性成果(成果要标明“山东省高等学校思想政治教育研究会资助课题”字样及课题名称、课题编号,未标注者不予承认),存在问题及对策,项目人员变更情况等。

要写明经费使用情况,如学校有经费配套支持,请一并注明

三、中期检查材料填报要求

1.应报送材料

  (1)《山东省高校思想政治教育研究会资助课题中期检查报告书》(简称《中期检查报告书》,见附件4)原件2份(A4纸双面打印)及电子版;

  (2)阶段性成果原件1份(论文及研究咨询报告类成果可为复印件,附在《中期检查报告书》后装订);

(3)《山东省高校思想政治教育研究会资助课题重要事项变更申请表》(简称《重要事项变更申请表》,见附件5)原件1份(申请变更项目重要事项者填写报送)。

2.受理材料截止日期:2015120日前。

四、其他要求

1.立项课题应按照批准的项目责任人、项目研究内容、研究计划与周期开展研究工作,如无充分理由不得更改;确需更改者,除填报《中期检查报告书》外,还须填写《重要事项变更申请表》并附《项目实施小结》,经学校党委宣传部(或科研部门)审核同意并签署意见后报山东省高校德育研究中心审定。

2.因故不能参加中期检查者,须填写《重要事项变更申请表》,经学校党委宣传部(或科研部门)审核同意并签署意见后报山东省高校德育研究中心审定。

3.无故不按时参加中期检查者,不予结项评审;情节严重者,视同自动终止研究,将予以撤项,三年内不准申请同类课题,并追回资助经费。

4.本次中期检查审核未通过者,须参加下一年度中期检查,并延期结项评审;如仍未通过中期检查者,将撤项处理。

  

山东省高校德育研究中心联系人:张晓波,0531—86180092;

电子邮箱:sdgxdyyjzx@163.com

网    址:http://www.dyzx.sdnu.edu.cn 

联系地址:济南市历下区文化东路88号,山东师范大学文化楼321室,山东省高校德育研究中心。

 

附件1:《山东省高等学校人文社会科学研究计划管理办法》

附件2:《山东省高校科研专项经费管理办法》

附件3: 《2013年度山东省高校思政研究会资助课题目录》

附件4:山东省高校思政研究会资助课题中期检查报告书》

附件5:《山东省高校思政研究会资助课题重要事项变更申请表》

      附件打包edit/uploadfile/201412/2014-12-30-10-13-9.zip         

                          山东省高校德育研究中心

                 山东省高等学校思想政治教育研究会秘书处  

                          2014年12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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