思政前沿
张晓波
2020-08-25
新传播语境下网络意识形态领域的风险及其应对
李江静
(清华大学 马克思主义学院、高校德育研究中心,北京 100084)
[摘 要]防范化解网络意识形态领域的风险是新时代维护我国总体国家安全的题中之义。在新传播语境中,网络意识形态领域面临的风险源于节点能动参与传播过程及“意识形态茧房”效应导致的意见观点极化、派系化,算法推荐产生的“过滤气泡”及意识形态“单面人”现象导致的信息操纵和价值迷失,传播中心消解及“信息回音室”形成对主流意识形态引领效度的削弱,网络实践活动的自发性与非理性对意识形态安全防线的危及等多重因素的交互作用。有效应对网络意识形态风险在于从主动防范、有效化解和积极引领等方面综合施策,压缩由错误思想观点和技术缘由诱发风险的空间,同时为网络意识形态建设奠定良好的舆论生态环境。
[关键词] 新传播语境 网络空间 意识形态 风险
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高度重视网络意识形态工作,发表了一系列重要讲话,作出了一系列重大部署,使网络意识形态领域形势发生了历史性的变革。但伴随着国内外形势的深刻变化和网络信息技术的不断发展,特别是媒介融合进入智能化时代,我国网络意识形态领域面临着全新的风险挑战。“在互联网这个战场上,我们能否顶得住、打得赢,直接关系我国意识形态安全和政权安全。” [1]在这一意义上,深入剖析并着力防范化解网络意识形态领域面临的新风险,是新时代维护我国总体国家安全的题中应有之义。
一、网络空间传播形势全方位变革形成新的传播语境
当今世界,互联网不再只是人们交流交往的工具和技术,而是已经全面渗入经济社会的发展,与人们紧密相连的生产生活方式。受网络信息技术迅猛发展的影响,当前网络空间中的话语传播主体、传播向度、传播方式和传播效能等方面均已产生极大改变,形成了完全不同于传统媒体时代的全新传播语境。
其一,传播主体趋于多元,甚至技术本身也发挥着类似传播主体的作用。传统媒体时代,党和政府是掌握媒介话语权的一元主体,但伴随着互联网络、人工智能技术的广泛应用普及,新媒体新应用的迭代升级,一元传播主体对信息生产、发布和传播的垄断格局被打破,各种组织机构、社群或个体掌控的自媒体迅速崛起成为新的传播主体。与传统媒体不同,自媒体传播呈现出即时性强、互动性高、信息量大、裂变性突出等特点,使得作为移动网络用户的各种组织形态和个体不仅处于接收信息的地位,而且能够参与到各类信息的传播过程中。当自媒体生产的某种话语有效传播并在支配社会心理、影响舆论走向方面产生一定效力,就能体现出“话语的权力”。特别是近年来,随着以算法为底层架构的人工智能媒体的广泛应用,使智能选题、智能生产、智能传播成为现实,技术本身由此也发挥着类似于传播主体的作用,更助推了话语主体从过去的“一元”向“多元”“多变”的转变。由此衍生的负面效应为错误思想言论在网络空间的传播和发酵提供了温床,意识形态风险的发生也更加隐蔽和难以避免。
其二,传播向度发生逆转,这一现象将随着移动数字化网络技术的发展日趋显著。在新媒体崛起以前,主流媒体承担着信息传播的主要职责,整个社会的信息渠道比较单一,信息传播呈现“党和政府—主流媒体—社会大众”自上而下的流向。此时,主流媒体是国家传播主流意识形态、引领社会舆论的有效工具,而社会大众主要处于接收话语的地位。网络信息技术的发展促使新媒体成为信息传播的主载体主渠道,手机客户端应用和社交媒体越来越成为社会大众获取信息的主要方式,对传统主流媒体建立在主导话语生产和传播资源上的影响力造成极大冲击,社会大众表达和传播话语的渠道也得以极大拓宽。各种新媒体应用迅速聚集了海量信息和网民关注度,个体话语、社群话语在其中交织汇合、网状传播,甚至演进为公共话语,进入新闻报道、课堂讲义等正式用途。这种逆向化的话语传播路径或许将会随着移动数字化网络技术的发展成熟而成为更加显著的传播现象。
其三,传播方式强化“以用户为中心”的理念,形成价值内嵌的“意识形态茧房”效应。网络空间中,信息技术的迅速发展一方面使网络传播手段得以融合文字、图片、声音、光影等多种多样的形式,给用户带来看、读、听、试、聊等智能化体验,进一步强化了“以用户为中心”的理念,在“人的延伸”路途上迈出新的步伐;另一方面,大数据、云计算、算法推荐等技术的普及化应用改变了内容的分布方式,基于用户需求的个性化推荐机制与移动数字化技术相结合,使信息能够根据用户习惯、阅读偏好、场景、时间等现实条件以“全方位”、“精准化”的方式实现智能生产、智能推送,引发了网络传播秩序的深刻变革。事实上,在各类新闻平台、搜索引擎和客户端应用中,人们经常能看到这种个性化推荐的内容。在当前这样一个信息推送逐步依赖智能算法,用户阅读行为和信息接收开始变得极具个性化的时代,网络用户获取到的往往是基于兴趣爱好的、为自己量身定制的信息内容,不仅不能因为置身于网络信息海洋而拓宽视野,反而很容易处于一种碎片化的、窄化的阅读和信息接收状态,不自觉地陷入价值内嵌的“意识形态茧房”中。
其四,传播效能因信息过滤机制发生改变,“过滤气泡”助推用户间的同类聚合效应。当前,在人与技术、人与媒体的交互性、融合性前所未有增强的网络空间中,形成了“由人类与非人类作为共同行动者相互作用的场域”。 [2]在这个场域中,通过用户搜索和浏览记录形成的针对用户偏好的过滤算法,会逐步打造出符合用户偏好的信息世界,在其与持有不同意见的网民之间筑起一道“信息高墙”,形成一种个性化的网络环境,即“过滤气泡”。在个体层面,这种基于智能编程运算推荐的信息过滤机制同样具备能动性,即形成了一个个新的传播中心以及相应的传播圈层,导致用户只看到自己想看到的信息内容而不自知,沉浸在自己的信息空间中不断确证既有认知。在群体层面,“过滤气泡”构筑起“信息回音室”,助推了不同用户之间的同类聚合效应,使相同价值取向、相同思想观点得以强化,这就是所谓的“群体极化”现象。长此以往,将会影响到置身其中的人们对世界的认识和理解。
总的来看,随着网民数量的不断增加和网民结构的多样化发展,互联网正越来越深入和全面地影响中国社会。不可否认,网络空间作为海量信息的首要聚集地和发布地,为人们的生产生活提供了极大便利,也为主流意识形态的传播和深入人心带来机遇。但同时,较之传统意识形态领域,网络意识形态领域安全风险发生的概率更大、形势更复杂,防控难度也更大。这种风险诚然来自现实领域的延伸,包括我国改革进入攻坚期和深水区,深层次矛盾和问题不断涌现,凝聚社会共识的任务更加艰巨繁重,也包括国际上一些奉行霸权主义和强权政治的国家和势力仍然秉持“冷战思维”,利用互联网作为其国家软实力扩张的核心因素。更要警惕的是,在互联互通、技术赋能的网络空间中,意识形态风险的发生更多来自基于技术的各种思想文化渗透。因此,把握网络信息技术发展的新趋势以及由此导致的传播语境新变化,就成为因“症”施“诊”的必要前提。
二、新传播语境下网络意识形态领域面临的风险挑战
在互联网成为意识形态斗争主战场的情况下,有效应对网络意识形态风险,牢牢把握网络意识形态话语权尤为重要。同时也需要清醒认识到,新传播语境下网络意识形态领域面临着诸多新风险新挑战,维护网络意识形态安全的形势依然复杂而严峻。
第一,节点能动参与传播过程及“意识形态茧房”效应加剧意见观点的极化、派系化。面对智能传播时代和移动互联网浪潮的来临,接入网络的每一个节点或移动终端都趋于复杂化、智能化,它们不再单纯作为传播载体而存在,而是能动地与其他节点和整个网络相互依存、协同演化,引发了用户网络生存状态的巨大变化。此时,尽管人们能够尽情享受信息技术发展带来的诸多便利,但也容易沉浸在由算法推荐和自媒体应用制造的“意识形态茧房”中,如此一来,人们更容易接触到与自身的知识结构、价值观念、思想倾向等相契合的信息,听到的、看到的、读到的、感受到的更多是基于自身阅读偏好的内容,这不仅容易导致信息“盲从”现象,也容易造成舆论“分化”现象,诱发立场和观点不同的网民之间的“对峙”,从而加剧意见观点的极化、派系化,导致网络空间中价值观念日益多元多样、不同思想文化激烈交锋碰撞。
第二,算法推荐产生的“过滤气泡”及意识形态“单面人”现象导致信息操纵和价值迷失。短视频与网络直播爆炸式增长是网络传播平台的新变化。截至2020年3月,我国短视频用户规模达7.73亿,占网民整体的85.6%,网络直播用户规模达5.60亿,占网民整体的62.0%。从信息内容的呈现来看,由于短视频传播具备进入门槛较低、感官刺激强、内容更新快等特征,契合了当下网络传播迅即性、节奏快、碎片化的传播模式,容易聚焦网民的关注度,而短视频应用叠加直播功能,增强了网民的参与感,使得短视频成为推动信息快速传播、广泛覆盖的新阵地。今天,在广阔无垠的网络空间中,表面上热闹嘈杂、众声喧哗,背后却隐藏着一只只看不见的推手——智能算法推荐——营造着“过滤气泡”,导致众多网络用户身陷意见同一性和均质性的信息环境中却不自知,处在一种“无意识”的状态,形成了类似于“单面人”的意识形态现象。这导致网络空间的意识形态领域陷入价值迷失、思想操纵的危险境地,成为影响网络意识形态安全和政治安全的巨大隐忧。
第三,传播中心消解及“信息回音室”形成削弱主流意识形态的引领效度。不同于我国传统媒体时代集中化、中心化的传播特征,在当下的开放多元、即时共享、个性凸显、去中心化的网络空间中,人们不再作为纯粹的信息接收者从单一来源获取信息,而是使用手机、电脑等多元终端设备通过移动互联网技术参与信息生产、信息传播和信息交流。网络空间中,一对多、多对一、一对一、多对多等多种传播方式同时并存,极大地为社群话语、个体话语的表达拓宽了平台。与此同时,在传播主体、信息内容都趋于多元的网络空间中,人们一方面可以通过各种新媒体渠道传播和接收主流意识形态的内容;另一方面,也容易在智能算法推荐的助推下沉浸在满足自己需求的信息空间中获取个性化的媒介内容,形成相对封闭的社交链条,参与其中的个体在有限的视野中受到的情绪感染相对强烈,从众性也更强,进而构筑起一个个相对隔绝的“信息回音室”。在这样的情况下,主流意识形态在网络空间的引领作用显然遭到削弱,对人们思想影响的深度与广度受到极大限制。
第四,网络实践活动的自发性与非理性危及意识形态安全防线。网络媒体在解构传统媒体话语权的同时,也造就了现阶段的多元化的价值景观。不少人在限于感性满足和享乐中轻视理论、崇拜自发性,逐渐丧失了追问现实、批判现实和超越现实的理性自觉。就个体角度而言,理性自觉的丧失会危及个人的道德感和正义感,使个人不能够客观、公正地规范自身和判断他人的言行,成为个体行为非理性、情绪化甚至言行失范的一个重要原因。从社会发展角度看,尽管实践是认识的来源,但只有在先进理论指导下的、自觉而有意识的实践活动才能够真正推动社会历史向前发展,反之,纯粹经验的、自发的实践只能导致原地踏步甚至是混乱。正如列宁指出的:“没有革命的理论,就不会有革命的运动。” [3]当下,限于感性直观的自发性心理不仅导致不少网民限于信息自我封闭的“意识形态茧房”中,也导致部分人对自发性实践活动产生崇拜。这种崇尚自发性的价值取向一旦经由西方资本主义意识形态的渗透整合,就会形成强大的排斥马克思主义的普遍心态,以及拒斥先进理论指导和先进政党引领、拒斥崇高理想信念指引的行为动向。这样的状况一旦形成气候,网络思想领域阵地面临的挑战就会不断增加,意识形态安全防线也将受到威胁。
三、有效应对新传播语境下网络意识形态风险的策略
要在当前的传播语境下有效应对网络意识形态风险,就需要从主动防范、有效化解和积极引领等方面综合施策,切实控制风险发生的可能性及其影响范围,同时也为网络空间意识形态建设奠定良好基础。
提升技术治网水平,建立健全网络意识形态风险防范机制。防范网络意识形态风险,需要顺应传播形势的新发展,紧跟网络信息技术发展前沿,不断提升对新技术新应用的管控能力,探索建立健全网上风险防控机制。具体而言,一是顺应传播形势新发展,建设网络舆情预警分析机制。不同于传统媒体时代,新传播语境下的判断与决策将越来越依靠信息网络技术的应用,对移动数字化网络技术、大数据、人工智能技术的充分认识、高度重视和掌握运用将成为必不可少的媒介素养。与此同时,现有的微博、微信、短视频、网络直播、新闻客户端等普及度高的新媒体应用都应纳入关注范围,通过不断提升对新技术新应用的管控能力,努力建设高水平的网络预警舆情分析机制,防范错误思想舆论及其内蕴的价值立场误导公众。二是警惕算法推荐负面效应,优化传播内容审查机制。在智能化技术普及应用的网络传播语境中,算法本身就被赋予了编程者的价值倾向、道德伦理素质,具有意识形态属性,面对由算法推荐产生的“过滤气泡”以及由此导致的意识形态风险,需要通过优化传播内容审查机制,科学研判信息背后蕴含的思想内容和价值立场。例如,已有学者呼吁通过开发透明的编程系统,提高算法的透明度;同时,也需要积极发挥人的主观能动性,避免算法完全取代人的选择和决策。例如,2017年底,“今日头条”公开招聘人工编辑2000多人,通过人工干预,对信息进行审核、把关、过滤,防范“技术独裁”,弱化“意识形态茧房”效应。总之,引入技术手段的目的在于从源头上预防和遏制风险的发生,即使有苗头性问题出现,也能够及时监测、科学诊断,努力把风险发生的可能性遏制在萌芽状态。
提升价值引领水平,不断提高网络意识形态风险化解能力。化解网络意识形态风险,需要“疏”“堵”结合、因势利导,才能转“危”为“机”。一是要打破思维定势,强化价值引领水平。智能媒体时代的到来并没有实现技术中立,反而因为算法本身的种种问题加剧了价值缺失现象。算法优化、算法监管及其与人工干预的结合作为技术手段,根本上有赖于其背后的价值依据、价值偏好,以及现实利益驱使。同时,在多元开放的网络空间中,很多在广泛范围得以传播的信息内容并不只是信息本身,正如算法设计不可避免地嵌入了编程者的价值取向一样,其背后涵盖着极强的意识形态操纵性。近年来的诸多网络舆论热点表明,不少网络媒介对热点事件进行的报道或解读是偏颇、失实甚至扭曲的,客观上助推了错误思想言论在网络上的弥散蔓延。鉴于此,在网络舆论工作中要注重打破思维定势,强化价值引领水平,努力化解意识形态风险于无形。二是坚持守正创新,提升主流意识形态内容的传播力、引导力、影响力、公信力。在网络空间中,既要警惕技术干预带来的意识形态安全隐患,又要看到意识形态问题的发生都有其背后的价值根源。因此,一方面,要坚持网络舆论的正确导向,用马克思主义占领网络阵地,坚持以正面宣传为主,积极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不断壮大网络空间的主流思想舆论;另一方面,要创新网络舆论工作的方式方法,特别是在媒介融合发展的大趋势下,积极运用诸如小视频、数字报刊等新型媒介载体,创新创造丰富的传播形式,在这些融合了传统媒体与现代传媒的新型媒介上开设新栏目、聚焦新问题,旗帜鲜明地传播主流意识形态,切实提升主流意识形态内容的传播力、引导力、影响力、公信力,用占领阵地的方式压缩由错误思想观点诱发风险的空间。三是坚持立破并举,提高网络意识形态风险化解能力。当前互联网传播出现的再中心化、圈层化特征,以及网络舆情发生发展的突发性、覆盖广、周期短等特点,极大增加了网络舆论的管控难度,也给有效应对网络意识形态风险提出了新要求。在这样的背景下,不仅需要将融入马克思主义立场、观点和方法的信息内容投送到贴合用户需求的传播中,向服务对象精准推送,适应用户的多样化、个性化特征,也需要不断提高网络意识形态工作的信息化、网络化水平,通过数据分析了解风险的增长点,及时干预、主动出击,主动批驳错误思想言论,揭示其偏颇、失实、扭曲的一面,努力在以“破”求“立”中提高网络意识形态风险的化解能力。
充分发挥广大网民的作用,切实加强网络意识形态引领效度。习近平总书记强调指出:“宣传思想工作是做人的工作的,人在哪儿重点就应该在哪儿。” [4]当前,很多人大部分信息都从网上获取,但网络信息的碎片化、操纵性以及网络实践自发化等特征使得网络生态环境并不尽如人意,加之一些“网络推手”扮演着诋毁、抹黑、丑化主流意识形态的角色,刻意散播负面信息、渲染悲观言论,煽动和助推各种网络暴力事件发生,使得网络空间戾气弥漫、极端言论横行,在一定程度上绑架了民意,进而诱发网络空间的意识形态安全风险。因此,防范化解网络空间的意识形态风险同样需要增强“做人的工作”的能力,具备“以人民为中心”的立场、观点与方法,积极引领网民树立正确思想认识、规范网络行为,营造良好的网络环境。一是积极服务网民,使广大网民成为主流意识形态的认同者、传播者。当前,我国网民有9亿多人。群众上了网,民意也就上了网,因此,需要正视这一客观事实,重视分析、把握网民的思想动态,认真倾听网民的呼声,积极回应网民的困惑与诉求。马克思指出:“理论在一个国家实现的程度,总是取决于理论满足这个国家的需要的程度。” [5]满足社会主义国家的需要的程度,归根结底是满足人民群众的需要和利益的程度。只有在了解网民需求的基础上,积极回应网民的诉求,及时解答网民的思想困惑,才能让理论立得稳、站得住,使主流意识形态赢得广大网民的积极认同和真心拥护。二是广泛动员网民,使广大网民成为网络正能量的生产者、传播者。对此,应教育引导网民认知和了解算法技术的相关知识,提高对“算法独裁”的警惕,主动获取异质化信息和内容,走出自我喜好和习惯的封闭圈;提高网民对蕴含在信息背后的价值取向、意识形态风险问题的认识,激励网民成为网络信息的“把关人”,积极参与到信息内容分类中;鼓励网民展开与错误思想言论的论争,调动广大网民的主观能动性,在生产和传播网络正能量中发挥作用,营造风清气正的网络舆论生态环境。
参考文献:
[1]习近平新闻思想讲义[M].北京:人民出版社,学习出版社,2018:44.
[2]刘娜.自媒体意识形态安全问题及对策[J].马克思主义研究,2016(7).
[3]列宁选集,第1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1995:311.
[4]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读本[M].北京:学习出版社,人民出版社,2016:220.
[5]马克思恩格斯文集,第1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2009:12.